这两天,微博下有条消息被炒得火热:温州乐清有位患者错拿了同名同姓病人的病理检查报告单,被误切了三分之二的胃。报告单怎么会拿错呢?做手术的医院为什么没找到问题?这个责任在谁,赔偿金问题该怎么办?昨天,记者展开了多方核实。
碰上同名同姓,病人拿错报告单拢指出,误切了三分之二的胃3月4日,同住乐清的陈老太回到化疗,当天老人在医院做到了和病理切片。当时,医院告诉,病理切片的报告单必须几天后才能发给。
几天后,老人又回到医院拿回了自己的病理切片报告单,但让人车祸的是,报告临床老人患上“(胃窦)腺癌”,必须尽早手术。生气的家人把老人送往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并获取了乐清市人民医院的这份报告单以及涉及的病理切片。3月17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对老人实行了手术,手术了三分之二的胃。
然而,让人万万没想起的是,就在这时,有一位病人也回到乐清市人民医院发给病理切片报告单,却找到报告单和病理切片早已被人拿走了。更加凑巧的是,这位病人跟陈老太竟然同名同姓。除了姓名,两张报告单还有不少相似之处:性别完全相同——女,科别完全相同——消化内科,报告单的临床日期完全相同——3月7日。但两张报告单的区别也很显著:一张病人的年龄为73岁,另外一张病人的年龄为65岁,前者病理临床为(胃窦)腺癌,后者病理临床为(胃窦)黏膜慢性轻度浅表性胃炎。
医院方面这才释怀过来,陈老太先前偷走的只不过是另外那位病人的报告单,她得的也不是胃癌,而是胃炎。但此时,木已成舟,陈老太早已做完了手术,三分之二的胃早已被手术。
乐清市人民医院否认管理确实漏洞回应手术按长时间流程实行乐清市人民医院邵去非副院长否认,显然有病人拿错报告单造成被误将托胃的事件,涉及事宜还在更进一步协商中。据理解,乐清市人民医院的病理报告单一般都是打印机好之后放到导医台,患者发给时一般都要索取身份证,但考虑到实际情况,为了便利患者,如果必要报姓名一般也不会必要给与。精就精在,陈老太和另外一名病人同名同姓并且在当天做到了胃镜检查,这才经常出现了拿错的情况。“过于凑巧了,以前根本再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邵去非否认在流程管理上显然不存在着漏洞,他回应,事发后,医院回应作出了修正,必需比对化验单和病历才能所取报告。为陈老太实行手术的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则回应,手术是按照长时间流程来实行的。
该院医务处赵处处长透漏,陈老太3月11日住进该院,3月17日实行手术。根据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同级医院之间可以互认检查结果,并不需要复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归属于三级甲等医院,乐清市人民医院归属于三级乙等医院,按照规定,检查结果是可以互相承认的,乐清市人民医院的检查结果可以作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对病人展开涉及临床和手术时的依据,换句话来说,“附二中医在这方面并没违背卫生部门涉及规定。
”当然,在动手术前,医生必需比对证实病理切片报告单和病理切片标本,但由于陈老太的这两项关键材料表明她患上胃癌,而唯一可以证明这两份材料有误的年龄问题才是又不是手术主要比对的信息,医院也就实行了手术。另一方面,在手术过程中,医生事实上也无法从关上的胃中察觉出胃炎和胃癌的微小区别,这以上种种,最后造成陈老太的胃被手术了三分之二。医患双方在赔偿金金额上不存在分歧仍未就赔偿金等先前处置达成协议完全一致记者昨天企图联系陈老太的家属,但仍然没获得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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